公辦自辦重劃區差異

自辦重劃與公辦重劃有何差異?市地重劃為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辦理,其由政府辦理或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對於都市整體開發及公共設施建設效果並無差異,但自辦市地重劃係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重劃,且其辦理前須徵得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及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者之同意始得辦理,而公辦市地重劃則由政府辦理,且其重劃負擔倘未超過區內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五者,則無須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重劃區是由政府主動將原本較雜亂無章、破碎不整的土地,配合整體都市計畫,重新規劃打造成一個新興區域。重劃區除了有公辦重劃區,也有由民間團體,委託政府代辦劃定的自辦重劃區,新北市新莊區的塭仔圳重劃區就是其中一例。
地政局指出,實施市地重劃,既可促進都市建設發展,節省政府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及開發工程等經費,土地所有權人亦可因此而獲得土地價值增漲之實益,可謂公私均蒙其利,但受限政府人力、財力,常因此而難以適時配合實施,故有獎勵民間自辦市地重劃,俾擴大市地重劃之績效。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其獎勵事項如下:
一、土地所有權人參加自辦市地重劃所需費用,得向政府指定之銀行或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申請低利貸款。貸款手續得委由重劃會代辦之。(第46條)
二、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或重劃會向有關機關申請閱覽地籍藍曬圖、都市計畫圖、耕地租約資料時,有關機關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免收閱覽費;申請發給土地登記、地籍圖及地價謄本時,減半收取謄本費。(第47條)
三、自辦市地重劃免收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及換發權利書狀費用。自辦市地重劃地區,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優先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分割測量,並免收測量費用。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辦理之重劃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地籍測量之費用,減半收取。(第48條)
四、自辦市地重劃區之相關地區公共設施,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協調有關機關於重劃完成後二年內優先興建。(第49條)
五、自辦市地重劃完成後之土地,由重劃會於重劃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列冊報經主管機關轉送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徵免地價稅或田賦。(第51條)
住在重劃區的優點
(1) 均為新建案,購屋選擇性多。愈來愈多建商,在各重劃區搶地插旗,開發新建案。民眾購屋的選擇性,也能夠貨比三家。
(2) 因重新盤整過,各建案的棟距間相對寬廣、整齊的棋盤式街道分布,不像大都會區的擁擠環境,成為許多人嚮往選擇居住重劃區的主要原因。
(3) 政府會優先規劃「公園綠地」、「學校機關」進駐,像是新莊副都心重劃區內,就有中央合署大樓進駐。「有人潮就會有錢潮」看準重劃區當地建設逐步發展,以及人口紅利撐起房市剛需買盤的主力,賣場與社區型商店會隨時間發展陸續到位,進而帶動生活機能。
(4) 很多人喜歡重劃區內的宜居生活,是因相中區域內較少大量人車引起噪音、綠覆率高,可以大口森呼吸,提升整體居住品質。像是新北三峽的北大特區,近年來吸引大量人口移入,其特色是有大面積的綠蔭還有藝術廊道,充滿人文氣息。
住在重劃區的缺點
(1) 需克服交通黑暗期、生活機能不便問題。
(2) 初期人口較少,點燈率低下。
(3) 部分建設與商圈進駐時程不定,甚至可能「被消失」!
(4) 房價隨不同時期發展,起伏變化大。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自住的民眾,可趁著「草比人高、狗比人多」的時期,勇敢入場,房價相對較低;要是等到重劃區內的生活機能已經成熟,要想入手,恐怕會買在高點、風險較高。